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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補貼7/21起受理 北市府租金加碼6千


有租屋、購屋需求的民眾可得把握機會,內政部103年度「住宅補貼」將於7月21日開辦,受理申請至8月29日止。包括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優惠貸款額度最高220萬元、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優惠貸款額度最高80萬元、住宅租金補貼最高5,000元至6,000元。   內政部「住宅補貼」包括租金補貼、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其中租金補貼每戶每月最高補貼4,000元,補貼期限1年,今年計畫共辦理2萬5,000戶。   台北市都市發展局配合內政部「住宅補貼」,將於7月21日至8月29日受理申請。台北市分得戶數分別為租金補貼3,005戶、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641戶及修繕住宅貸款租息補貼364戶。   為照顧須要居住協助的中低收入市民,針對租金補貼部分,將繼續辦理「租事順利、好孕多更多」租金補貼加碼方案,除內政部提供4,000元外,台北市府又加碼為5,000元、育有3名未成年子女再加6,000元,同時補貼戶數也不受內政部計畫戶數限制。   台北市都市發展局表示,內政部「住宅補貼」因有計畫辦理戶數,須以申請人的收入狀況及是否具有身心障礙等特殊情形評分,再按分數排序決定補貼對象,而台北市府加碼部分,只要符合內政部租金補貼規定且評點分數在0分以上,即可補貼最高5,000元至6,000元不等的住宅租金。   都發局進一步指出,為彌補內政部核給計畫戶數不足,台北市府自101年起推出租金補貼加碼方案,去(102)年則有6千多戶家庭獲得補貼,今(103)年增訂申請人評點分數須高於0分才符合資格。   租金補貼申請條件除須年滿20歲、家庭成員均無自有住宅外,申請人的所得及財產也有限制,其中家庭年收入維持在50%分位點以下,台北市標準已由152萬元調降為138萬元;另外,內政部也限制申請家戶平均每人存款、股票等動產額度須低於15萬元,土地、商辦等非住宅不動產現值則須低於876萬元。 {ad-優質推薦:台南辦公室出租,   羅東房訊,   高雄房屋,   彰化房屋資訊,   新竹房屋買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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