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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關室內空氣品質,確保市民健康、舒適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把關室內空氣品質,台北市環保局2015年第一季針對民眾聚集量大的醫療機構、展覽館、航站及賣場等場所,擇20處進行專案稽查,稽查結果目前僅剩1處公告場所尚待改善。環保局表示,該局已要求業者儘速完成改善,若未能於期限內改善,依法將裁處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直至改善完成,確保市民健康。 為確保公共場所室內空氣品質,環保署於2011年11月23日制定「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並於2014年1月23日公告第1批列管場所,台北市環保局即於該2014年就該市列管的92處公告場所全面以直讀式儀器進行巡檢,並針對巡檢數值較高、場所公眾聚集進出量較大、危害風險程度較高之場所,再以標準方法檢測如附表進行稽查。2014年稽查11處,檢測結果全部合格,2015年稽查20處,其中12處場所合格,7處已改善完成,目前僅剩1處尚在改善中,檢測結果均公開於環保局「台北市推動室內空氣品質管理網站」http://www.dep-iaq.gov.taipei/,提供民眾查詢。 針對2015年第一季專案稽查結果,環保局表示,初測時有8家不合格,依法要求業者限期改善,7家已通過複測合格,目前僅剩1處公告場所尚在改善中,該場所已依「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規定,張貼室內空氣品質不合格的標示如附圖,該局並已要求業者儘速完成改善,若未能於期限內改善,依法將裁處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直至改善完成。 {ad-優質推薦: 桃園工業廠房,   宜蘭休閒農地,   中壢土地,   樹林套房,   松山買屋,   }

針對2015年第一季專案稽查結果,環保局表示,初測時有8家不合格,依法要求業者限期改善,7家已通過複測合格,目前僅剩1處公告場所尚在改善中,該場所已依「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規定,張貼室內空氣品質不合格的標示如附圖,該局並已要求業者儘速完成改善,若未能於期限內改善,依法將裁處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直至改善完成。 環保局表示,公告場所除須符合室內空氣品質標準外,並應於2015年7月1日前設置「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專責人員」,目前92處列管場所中,已有82處場所專責人員取得證書,72處完成專責人員設置。環保局呼籲,規定期限將屆,公告場所應儘早完成專責人員設置,以免日後遭受處罰。 此外,因應環保署未來將公告第2批列管場所,預計將納管KTV、電影院、博物館美術館、金融機構等行業場所,環保局日前已針對這些場所業主進行法令宣導,後續還會進行巡檢及輔導,讓業者提前做好各項準備工作,確保市民享有良好的室內空氣品質。 新聞來源 [ 買購不動產新聞台 http://mygonews.com/ ] {ad-優質推薦: 台中休閒農地,   楊梅房屋,   新店土地,   文山區套房,   桃園廠房廠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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