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住展雜誌】很多人買房子時都會連帶買個汽車停車位,但要注意,你買的是否為合法的停車位,因為有些建商會將住宅大樓地下停車場的法定機車位塗銷,改劃為汽車停車位出售,如果買到這種車位,可能會遭主管機關勒令禁止使用。
李姓民眾於民國九十三年與「將作建設」及許姓地主簽約,以二百五十八萬元購買坐落於台北市御景大廈地下一樓的平面停車位,於締約時,賣家並未告知車位為法定機車位改設。嗣因台北市政府於民國一○四年通知車位不合法,屬未依設置目的及通常使用方式使用,諭令改善,李姓民眾始知建商違法二次施工將原法定機車位塗銷,改劃為車位出售。
車位違法使用
李指出,他買的這個停車位欠缺合法汽車停車使用之效能,將作建設公司、許姓地主已構成不完全給付,且車位經台北市政府指明不得再作為停放汽車之用,足見該瑕疵已無從補正,經估價師鑑定車位瑕疵減損達一五九萬多元,將作建設及許姓地主應連帶賠償他的損失。
建商及地主則辯稱,雙方簽約前,已告知李姓民眾車位乃機車位改設,並以現況點交。在社區大樓管理規約附件之停車管理辦法也約定,原地下一層規劃之為法定機車車位改停放汽車。車位乃成屋買賣,李姓民眾所主張之瑕疵並非買賣契約成立後始發生,建商既已依契約成立時之車位現況點交,即無物之瑕疵擔保責任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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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c 24 Sat 2016 09:47
買賣停車位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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