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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防災 不是重建老屋就完事


【文/住展房屋網】去年底行政院火速推出老屋重建獎勵條例,然相關消息幾乎都冠上「都更」之名;但稍早住展房屋網企研室已做過分析,由於不需經過審議、權利變換及舉行公聽會等正常都更程序,因此充其量是祭誘因鼓勵老屋協議重建,加上拼營建產能而已,根本無關都市更新或城市再造,當然也無關公共利益。然別說是被唬得一愣一愣的主流傳媒,就連官方自己都大言不慚稱之為都市更新,著實令人汗顏。 尤有甚者,相關單位現在竟美其名將該條例和都市防災連上線;但只需針對條例內容做約略分析便不難發現無防災之實。更離譜的是,按該條例第六條內容規定,該條例不僅可逾越都市計劃容積獎勵不受原都計規範限制,更視現有建管法令為無物除飛航限高外不受建築法令有關建築高度之限制。這樣搞下去,別說是防災,根本就是製造都市發展災難! 也難怪有現任北市都委會委員揚言,如該條例一通過馬上辭職;因為這不但是架空現行法令,更是無視都市計劃委員會的功能。而面臨都計相關學者的質疑,營建署方面說會另立施行細則。然住展房屋網企研室要問,如果母法都已白紙黑字寫明不受原相關法令之限制,請問又要怎樣另立細則把關? {ad-優質推薦: 梧棲工業用地,   苗栗公寓,   八德農地,   南投別墅,   淡水電梯大樓,   }

須知,都市防災並不是拆危險老屋、蓋新屋就算,還必須納入包含交通在內之各項公共建設,做好整體規劃;否則把老屋拆掉,改建成樓地板更多、密度更高的新樓宇,卻無其他相關配套配合,那麼一旦真發生天災人禍,只會讓救災更加困難。如此這般,何來防災之有? 住展房屋網企研室認同老屋重建獎勵條例之某些目的,如重建危樓是對的,但不僅當中一些推動方式誘因有待商榷,甚至某些動機也頗可議。說實話,這整個過程,和當初推動都市更新可說如出一轍,一樣是假城市再生之名,行拼經濟之實;而這般假都更,最後結果為何,大家歷歷在目。 的確,危險老屋重改建有其必要,甚至迫切性,都市防災更是重要,但改建之誘因,仍不該超越凌駕原有相關法令,如都市計劃或建管法規。如果真要透過放寬容積或建築管制來增加或製造誘因,則住展房屋網企研室認為,應回溯到原始相關法令來做檢討修訂,而不是另立專法、架空原法,拼經濟更不可無所不用其極。 因此住展房屋網企研室在此強烈呼籲營建署及相關部門,把條例送到立院前,應先自行審視,也建請立委諸公必須確實做好把關,不要輕易放行行政院版草案。否則,如果只是為拼經濟、拼產業而草率通過該條例,不僅無法達到都市防災的崇高目標,甚至必定將釀成台灣都市發展及市民生活品質的災難! 新聞提供:住展房屋網www.myhousing.com.tw {ad-優質推薦: 楊梅工業地,   桃園店面,   內湖不動產,   南崁電梯華廈,   基隆工業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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