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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初審 天然氣事業不限1區1家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審查天然氣事業法草案,會中立委達成共識,未來天然氣事業不限一區一家,同時規定外國人不得擔任天然氣事業之發起人、董事或監察人。{ad-優質推薦:婚紗,  房屋,  台灣租屋網,  法拍屋,  591售屋網,  桃園婚紗)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初審「天然氣事業法草案」,行政院版本原規定,同一供氣區域,以許可一家公用天然氣事業設立及供氣營業為限,但遭民進黨籍立委潘孟安等人反對。

潘孟安說,天然氣公司根本就是軍人退休養老機關,為了養這些人,壟斷天然氣事業,損及消費者權益,天然氣在訂價上,也缺乏市場競爭力。民進黨立委翁金珠、國民黨立委蕭景田,也都認為應該刪除一區一家的限制。

此外,潘孟安也提出,無中華民國國籍者不得為天然氣事業之發起人、股東、董事或監察人,以避免影響國家安全。

這項提案也獲得蕭景田認同,他表示,國內天然氣庫存量只有10天,如果還開放外國人投資,萬一天然氣被外國人掌控,恐怕會有問題。

國民黨籍立委李復興則認為,限制外國人不能成為天然氣事業股東,這樣的限制恐怕太嚴格,建議不要做此限制,其餘部分則應該限制。{ad-優質推薦:台北房屋,  屏東房屋,  桃園房屋租售,  桃園房屋租售,  台北房屋租售,  }

最後委員會通過李復興的建議,刪除對股東的限制,其餘照潘孟安版本通過。天然氣事業法草案今天共計在經濟委員會審查21條,上述條文均達成共識,其餘條文下次會議繼續審查。

資料來源: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6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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