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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分析-合宜宅不合宜 何苦為了空橋,為難百姓?


工商時報【蔡惠芳】 立體連通空橋,在台北市信義計畫區、新北市新板特區都可以看到,個別基地完成建築物並竣工立體連通空橋後,毋需等空橋再延伸、並連通到其他未開發建物,即可取得使用執照。為什麼A7合宜住宅為了一座無法連通、且必須跨越「中商」區未開發空地才能搭建的空橋,而卡住4張使照、4,800戶的合宜住宅購屋美夢? 據了解,原本四家得標林口A7合宜住宅標案的建商,在與營建署簽約、申請建照時,有三座空橋、但沒有這第四座橋;等到現在12棟合宜住宅大樓一一拔地而起、完工落成後,桃園市政府才提起第四座連通到A7站的空橋工程,甚至列在審查使照範圍內,這不是政府鴨霸、硬要建商「買單」空橋工程的變相勒索嗎? 更何況,林口合宜宅基地到A7站中間,即使硬要蓋一座空橋連通?也要跨越「中商」區土地所有權人的上空?這豈非刻意為難建商和所有住戶嗎? {ad-優質推薦: 長治套房,   新竹電梯華廈,   台南辦公室,   湖口別墅,   八里套房,   }

營建署有中央主管機關的合宜住宅政策目標,急催建商交屋、以免合宜住宅跳票;而桃市府也有核發建照、使照之責,但回歸合約、法、理,建商若如期完工,申請竣工驗屋並請領使照,為什麼必須為市府突如其來的第四座空橋工程,及內政部土地重劃局延後完成相關設施,而扛下所有延後交屋的責任? 有建商私下主張:若不是歸責於建商一方責任,營建署是沒理由罰款的;若不是市府擴大解釋,內政部公告的都市計畫圖已預設第四座空橋,必須列為核發使照條件,建商是不必被開罰的。 這兩天,據了解不少A7住宅的住戶相當焦急,民怨四起。有住戶痛批不應拿空橋來「綁架」使照,讓大家無法交屋入住;有人說:「原合約是A7空橋連接到中商區,中商區連個影都不見,空橋當然只能蓋到目前階段。難道要等中商區蓋完,A7才能發使用執照嗎?何苦為難想入住A7的平民百姓呢?」 有主政者何不聽聽住戶心聲,儘早讓A7住戶如期圓夢,何苦為一座無法連通的空橋,為難A7住戶? {ad-優質推薦: 北屯買屋賣屋,   草屯建地,   中和建地,   花蓮廠房廠辦,   後龍買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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